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圍) | 防治對象 | 制劑用藥量 | 使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雜草 | 975-1200克/公頃 | 65-80克/畝 | 毒土法 |
注:
(1)公頃用制劑量=畝用制劑量×15
(2)總有效成分濃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劑含量×1000000)÷制劑稀釋倍數(shù))通常在水稻插秧返青后的5-7天,稗草一葉一心前施藥。
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為選擇性內吸傳導型除草劑,通過植物幼芽、根系吸收傳導阻礙雜草幼苗生長而死亡,是一種高效、一次性水田除草劑。除草活性較高,對水稻田較頑固的惡性雜草效果較好??捎行Х莱景蓿ň蓿?、稗草、三棱草、澤瀉(水白菜)、螢藺(水蔥)、眼子菜(水上漂)、蟋蟀草(牛筋草)、麻唐、狼巴草(鬼叉)、雨久花、節(jié)節(jié)菜、陌上菜、水莎草、野荸薺、牛毛氈、異型莎草等多種一年生禾本科和闊葉雜草及莎草科雜草,對葡莖剪股穎、稻李氏禾也有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項:
1.將所用藥量與旱田過篩細土(每畝約15-20公斤)混拌均勻,于晴天露水消失后均勻撒施,也可結合返青肥與肥料混拌施用。
2.施藥時,田地平整,保持水層3-5厘米,施藥后保水4-6天,缺水要緩慢補水,但不能排水(南方用量為40-50克/畝)。
3.施藥過量時,水稻植株會產(chǎn)生白花現(xiàn)象,但經(jīng)過6-8天即恢復正常,不影響水稻產(chǎn)量。初次使用應在當?shù)剞r(nóng)業(yè)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。
4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
5.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護用具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喝水和吸煙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6.禁止河塘等水域內清洗施藥器具或將清洗施藥器具的廢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(qū)禁用。
7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此藥。
8.蝦蟹套養(yǎng)稻田禁用,施藥后的田水不直接排入水體。
9.藥劑在土壤中的生物活性可持續(xù)個月以上,使用該藥當年秋天(即施藥后4-5個月)或次年春天(即施藥后6-10個月)不宜種植小麥、大麥、燕麥、黑麥、谷子、苜蓿。施藥后次年春季,可以移栽水稻,種植玉米、棉花、花生、向日葵等作物。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癥狀:
本品對皮膚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眼睛不慎濺上藥液,應用足量的清水連續(xù)沖洗15分鐘;皮膚濺上藥液,速用肥皂水洗凈;如不慎誤吸或誤服時,立即送醫(yī)院診治。
儲存和運輸:
1.貯存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,并加鎖。2.貯存時應保持陰涼、通風、干燥,防止潮濕,避開高溫和日照。3.勿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物品同貯同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