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
作物 | 防治對象 | 制劑用藥量 | 使用方法 |
茶樹 | 小綠葉蟬 | 300-375克/公頃 | 20-25毫升/畝 | 噴霧 |
茶樹 | 茶尺蠖 | 75-150克/公頃 | 5-10毫升/畝 | 噴霧 |
防治茶樹小綠葉蟬的最佳時期為茶小綠葉蟬若蟲始盛期,防治茶樹茶尺蠖應(yīng)在茶尺蠖幼蟲(2-3齡)始盛期。每畝兌水30-40公斤,均勻噴霧。
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產(chǎn)品為擬除蟲菊酯類農(nóng)藥。具有觸殺、胃毒作用。
注意事項:
1、在茶樹上的安全間隔期為7天,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
2、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,
3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(yīng)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以隨意丟棄。
4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(nóng)藥等物質(zhì)混合使用。
5、用藥要均勻周到,低氣溫下施藥也能發(fā)揮其藥效。
6、使用時穿戴防護服、防毒口罩、橡膠手套等,避免吸入藥液;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飲水等;施藥后應(yīng)及時洗手、洗臉等。
7、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本品。
中毒急救:
1、中毒癥狀:屬神經(jīng)毒劑,接觸部位皮膚感到刺痛,但無紅斑,尤其在口鼻周圍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觸量大時也會引起頭痛,頭昏,惡心嘔吐,雙手顫抖,重者抽搐或驚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急救治療:無特效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誤服立即帶標簽就醫(yī)。皮膚及眼睛接觸后,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仍有不適合時,就醫(yī)。
貯存和運輸:
1、本品貯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(fēng)處,不得與食物、種子、飼料及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同貯同運,且存放于兒童及無關(guān)人員接觸不到的地方,并加鎖。
2、運輸時必須嚴防潮濕和日曬,運輸確保不損壞、不傾倒,防高溫、雨淋,用專用車輛運輸;避免與皮膚、眼睛接觸。
凈含量(重量):20克